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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公司商标注册应遵循的原则

作者:资阳润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02 08:48:07

在资阳公司进行商标注册时,‌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原则,‌以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些原则不仅体现了资阳商标注册的公平性,‌也保障了商标专用权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以下是资阳公司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意味着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其自愿。‌资阳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申请资阳商标注册,‌但这并不鼓励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为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存在侵权风险。‌然而,‌对于某些特定商品,‌如烟草制品,‌我国实行强制注册原则,‌即必须注册后方可使用。‌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我国商标注册的核心原则之一。‌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果申请在同一天提交,‌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这一原则确保了商标注册的公平性和效率。‌

三、‌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无论商标是否实际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这一原则明确了商标专用权的归属,‌为商标注册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法的核心和基础。‌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任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维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五、‌显著性原则

显著性是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之一。‌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资阳公司在选择商标时,‌应确保其具有足够的显著性,‌以区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六、‌禁止抢注原则

商标法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一原则防止了恶意抢注行为,‌保护了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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